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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人民群众

2023-03-01 未知 阅读:

法律援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全面规范我国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守正创新,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名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困难群众。


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人民群众


加快制度建设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台一系列法律援助配套制度规定,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及时出台部级规范性文件。法律援助法施行后,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正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和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为各地依法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地方立法有新进展。海南、贵州等地及时修订本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法的新规定、新内容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明显增强;天津、重庆、浙江等多个省份正在快速有序推进本地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工作。

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河南、广东、四川等20余个省份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政府购买服务、申请受理、指派管理、经济困难状况认定、信息共享、志愿服务等具体业务环节,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2022年,全国共出台法律援助具体制度规定150余项,有力有效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

依法扩大范围

让更多群众感受法律援助的温暖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法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这部“惠民生、暖民心”的法律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依法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山西、内蒙古、湖南、四川等10余个省(区、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当地最低收入或者最低工资标准为参照基数,依法放宽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援助事项内容更丰富。北京、山东等20余个省(区、市)依法将“确认劳动关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行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湖南、青海等地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事项纳入“法援惠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品牌项目,让法律援助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受援群体更广泛。上海、江苏等20余个省(区、市)将包括快递小哥在内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纳入法律援助重点群体,并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云南、宁夏等地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的衔接机制,完善系统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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