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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家用电器维修奎屯人住房保障公租房申请

2025-07-15 未知 阅读:

10月28日,奎屯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会上,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了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奎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民生为根本,以项目为抓手,拉大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构筑具有奎屯特点的城市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道路功能,突出美化、亮化,实施街面精品工程,相继对额敏街、库尔勒路、团结南街等15条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改扩建,完善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建设。完成团结南街、南游步汀,火车站站前广场等休闲景观工程。大力改善城市绿地环境,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道路,开展景观美化、亮化工程。目前,全市已有各类保障性住房6519套,实现了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对别依斯、哈英德、东绣苑、迎宾园等21个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改造,惠及26972户居民。

经过40余年的发展,截至目前,奎屯市城市道路总长272公里,路灯5.26万盏。自来水厂3座,供水主管网长257.4公里,能满足工业生产和市民生活用水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31家,建筑企业52家。城区拥有水面19处,综合性公园8个、街头游园绿地84处。

发布会上,奎屯市住建局负责人还就媒体记者提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住房保障工作、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具体有哪些举措?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田淼: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城市园林景观提升。一是实施锦绣园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工程,完成锦绣园风景区园内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木栈道1365平方米,铺设健康步道1499米等道路配套工程,投资341万元。增设了智能语音讲解系统、导览图、指示牌等为游客提供地图定位、线路推荐,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设施。对景区内水榭、寂光塔、协和坊及景区南门、东门等建筑进行重新粉刷,使得景区内重要景点建筑物重新“焕发新机”。全年景区接待游客总量231654人次,接待各参观团体近百场次,9000人次。林则徐主题园被命名为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奎屯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接待30余场次,接待人数4600余人次。做好锦绣园风景区安全防疫、文明游园的劝导工作,杜绝景区出现人员聚集的情况。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人员流动较多的游乐场、观光车、游船、动物园及部分商铺开展外环境采样及演练工作,为游客提供舒适、安全的游览环境,全年开展各类演练20余场次。

二是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城市建设观摩会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打造靓丽城市景观。在团结南街、北京路、托里街等25处景观节点打造主题鲜明、造型新颖的立体花坛,在北京路、团结南街等2400个花箱内栽植各色花卉205万余株。在城市重要节点布置创城主题造型花坛13处,摆放创城景观小品12个。通过新颖的设计、多层次的花色搭配,凸显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的立意构思,打造出有文化内涵的城市景观。为确保伊犁州城市建设管理观摩会的绿化效果,重点对观摩路线植物进行造型修剪及养护,以达到最美的绿化景观效果。从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点位介绍、迎接准备等多方面进行细致部署,并不间断巡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以展现最佳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三是按照开窗见绿的要求,完成康乐园、曙光里、东绣苑等30个小区以及闻莺园、畅悠园、青年公园、团结广场等25个游园的品质提升,投资约750万元。实施大丰和生态园拆墙透绿建设,让大丰和生态园绿化景观和润民河生态园景观相呼应。

四是按照“一园一特色”的思路,以“城市会客厅”“城市文艺广场”“城市大氧吧”为主题,投资约1062万元,对迎宾园游园、叶林桃游园、南公园南片林等地进行提升改造,结合现有景观,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建设儿童室外游乐场、书屋、智慧座椅、铺设新型园路等。

近年来,奎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下大力气,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创建生态文明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以让园林服务城市,让城市以园林为傲为宗旨,围绕“三步走”的发展思路,通过工程造林、义务植树和社会化造林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规划建绿、拆建还绿、垂直挂绿、见缝插绿、小区补绿、空地增绿”六项措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区绿化环境。

二、住有所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请问我市在住房保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我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住房和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张江:2021年,为做好全市5886套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我局充分落实分配政策,确保“四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投诉处理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和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制定《奎屯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我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办法》已通过司法审查进入公示阶段,待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实现房源100%录入建行公租房系统,涉及我市现有公租房共计79栋楼,包括湖兰布拉克小区、东晖苑小区、东亭苑小区等8个公租房小区,为公租房管理系统上线运营做好了准备。下一步利用公租房线上系统,提升公租房业务办理效率,逐步实现办理入住公租房“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打造好公益便民服务保障这一平台。三是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我市已经实现实物配租全覆盖,对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申请审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已经达到立报、立审、立批、立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还实现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退房、变更分层保障等工作的日常化。今年以来,奎屯市公租房共计分配178户,调整保障方式82户。

针对低收入家庭,鼓励大家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首先是申请人须在我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然后分三种情况:一是低保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具有本市户口,并被我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本市低保家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是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情况符合本市确定的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8898元);三是奎屯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办理《居住证》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我市房地产行业监管情况以及在规范和强化监督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实施情况如何?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住房和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张江: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我局结合全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制定了《奎屯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目前系统测试已基本完成,联合银行完成了对10家开发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管。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定期开展房地产及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奎屯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房地产市场检查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州直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8家房产企业、51家中介机构销售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四、请介绍一下市民比较关心关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保障施工质量,在施工完毕验收方面会有哪些要求?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住房和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张江:今年以来,我局以“学党史,为民办实事”为宗旨,把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管好用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工作目标。为让业主便捷、高效、最大化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切实解决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方便市民申请使用。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年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申请流程进行优化,缩短签字时间,加快维修进度,提升了资金的实用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方便群众;二是加大维修资金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社区协调会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提高了知晓率和受众率。三是想办法,找对策,加大补建续筹力度。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续筹难问题,积极与街道、社区、访惠聚工作队紧密配合,想办法,找对策,形成合力,全力做好业主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不断努力,续筹力度不断加大,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渐提升,保障了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当房屋发生危急时,启动应急维修程序进行维修,使公共设施设备得到及时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五是对各社区咨询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屋面、电梯、下水管道、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政策解释,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现场勘查和居民协调会,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维修资金使用中的查询、协调、政策宣传工作,力促维修项目得到及时维修。今年以来,共参加社区组织的居民协调会12次。

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2021年,已维修完毕115栋(户),涉及户数4000余户,其中,屋面占93%,排水4%,自来水1%,供热管线1%,其他项目1%。截至目前,共收取维修资金2587万元,其中,追缴开发企业收取业主维修资金212.7万元,全部缴纳至维修资金专户中,现已支出288.8万元。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条件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如屋面防水、楼体外墙粉刷、单元门对讲系统、业主自行承担部位的自来水管、暖气管损坏的维修、电梯、消防设施等。

维修项目包括:一般项目维修和紧急项目维修。涉及一般项目的,业主向我局维修资金办提出书面维修申请,同时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服企业召集业主征求意见,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须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相关业主同意。即经参与表决的2/3以上相关业主“双过半同意”即可。如一栋楼有30户业主,只需15户以上业主签字确认即可。然后确定施工企业,制定维修方案,并将方案、预决算表、分摊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经业委会、业主代表、物服企业验收合格后支付专项维修款。涉及紧急项目的,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意见》《奎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实施细则》规定,无需双三分二业主表决同意,由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组织物服企业或相关单位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今年受理紧急维修项目5笔,全部得到及时维修,解决了业主的急难险愁等问题。

施工完毕后,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验收。业主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理验收。如果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及时修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解决群众困难诉求放在工作之重,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政策宣传、加强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配合沟通等措施,使业主充分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及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广大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参与意识,让更多的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让业主逐步建立“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切实解决维修资金使用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满足广大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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