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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电器维修通知公告关于公开征集全州县政

2025-07-15 未知 阅读:

关于公开征集全州县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供应商的通知

全财采[2019]第3号

各供应商:

为构建先进技术支撑的政府采购平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推进“互联网+政府购”的要求,已经启动建设并拟定于2019年10月份启用全州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卖场)。现公开征集电子卖场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电子卖场供应商类型

(一)网上超市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属于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品目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外,年度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经协议(定点)采购、在线询价采购流程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上超市相同商品价格的项目。

(二)在线询价、反向竞价供应商。

1.采购单位采购年度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采用在线询价方式采购。

2.采购单位采购年度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反向竞价方式采购。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电子卖场供应商采用公开征集、承诺入围方式产生。

1、网上超市供应商定期征集

第一期征集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10日。

2、在线询价、反向竞价供应商可随时注册入库。

三、采购内容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用家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

详细品目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系统(https:// zcygov.cn/)网,查看“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分类。

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优惠率

(一)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供应商应按照营业范围填报拟入围类别,并分别标明最低优惠率。每家供应商填报的入围类别数量不得超过五类(含)。

(二)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低于2%的整数(如不能填“2.5%”,应填“3%”或“2%”),第三类家用家具类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10%的整数。

五、网上超市协议有效期

网上超市协议有效期为3年,即自2019年 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1日,县财政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电子卖场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三)申请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要求:

1.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全州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

2.中小微型供应商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上传商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商品在天猫、京东、苏宁及生产厂家官网等渠道平台上的销售链接,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供应商均应在“政采云”平台成功注册(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系统网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按要求操作),网上超市供应商还应在成功注册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提交全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七、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见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

1.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征集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报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0.承诺书;

11.供应商基本情况;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有,请提供)。

八、服务要求

(一)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应能与全州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时顺畅对接,并通过该系统进行收发货管理。

(二)供应商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自接到采购单位诉求后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可约定时间延期解决。

(三)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第一期入围供应商应于7月31日前,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政采云”的对接及商品上传工作,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五)供应商应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上传符合规定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应当在本辖区内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原则上实行免费配送,送货范围超出所辖区域的,运费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

(七)入围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管理考评和监督检查。

九、其他事项

(一)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请将资料(壹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全州县江南路12号财政局采购办。

(二)《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所附内容应填写完整,所提供的资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一旦递交后均不退回。

(四)联系电话:全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773-4814807

(五)解释权属全州县财政局。

全州财政局

2019年 7 月 12 日

编 校|刘国艳

责 编|周田秀

审 核|李宗和

发 布|全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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